一天晚上八时,一对专程来漳州度蜜月的青年伴侣,买好了回永安的火车票,到车站附近一家个体商店买三条良友烟,在忙乱中新郎付错了款,回车站发觉多付了60元,立即赶到商店,收款人故意回避。在店的一位40来岁女商贩推脱得一千二净,说什么收款人是她临时雇佣的,不知道他的姓名住址(其实是一家人),眼看列车已经进站,新郎急了,强烈要求她叫他来对证,殊不知女商贩竟发疯似的大喊大叫,诬陷新郎要抢钱,揪住新郎的衣领,挥拳乱打,又从门后拿根木棍,往新郎的头部狠命敲下去致使新郎皮破血流。新郎的惨状还不使女商贩心软,又挥着木棍威胁要打新娘。
女商贩蛮横刁钻的行为激起了在场群众和旅客的极端愤慨,把她送进南坑派出所。经派出所人员回的严励教育,该商贩承认了多收新郎60元的事实。
(郭瑞祥)